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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高度表的改進(編碼高度表)
空域系統中如果只有飛行員有飛機高度指示是遠遠不夠的,地面上的空中交通管制員必須清楚地知道飛機的高度。為了提供這一信息,通常為飛機配備編碼高度計。
當 ATC應答機調定在 C模式,編碼高度表提供一系列識別飛機所在飛行高度的脈沖信號給應答機(以 100英尺開始遞增)。這一系列脈沖發送到地面雷達并以文字的形式出現在管制員的屏幕上。通過該應答機可以使地面管制員識別該飛機并確定飛機所在位置的壓力高度。
編碼高度計中的計算機以 1013.25百帕為基準測量氣壓,并將該數值發送給應答機。當飛行員調整氣壓刻度表到當地高度表調定
值,發送給應答機的數據不會受影響。這樣可以保證所有使用方式 C模式的飛機使用相同的氣壓標準來發送數據。ATC設備調整顯示的高度來補償當地氣壓差異,從而保證顯示目標的正確高度。聯邦法規匯編 14(14CFR)中 91部要求應答機發送的高度誤差應在儀表指示高度 125英尺范圍內。
1.3.5 減少的最小垂直間隔( RVSM)
低于 31000英尺,飛行高度之間必須保持至少 1000英尺間隔。飛行高度層( FL)通常從 18000英尺開始,該位置氣壓值為 1013.25百帕或者更大。所有飛機在 18000英尺或者更高時使用標準高度表調定值 1013.25百帕,高度也使用標準用語即飛行高度層 FL。 FL180到 FL290之間,兩飛機之間的最低高度間隔為 1000英尺。但是,對于在 FL290以上進行飛行時(由于飛機的設備以及報告能力,潛在的誤差) ATC使用 2000英尺的間隔。如果一架向東飛行的飛機使用 FL290時,附近有一架向西飛行的飛機可以在 FL310飛行,這樣一直到 FL410,或者幾個 FL都可以用于飛行。使用 1000英尺的間隔,或者可以通過計算 FL290與 FL410之間相隔的幾個垂直間隔,我們發現就會有額外的 6個飛行高度層
(FL)可以使用。這樣正常的飛行高度層以圖 3-9 FL 180與 FL 410之間增加的飛機架次
及方向管理將保持在 FL180到 FL410之間。我們把它稱之為減少的最小垂直間隔(RVSM)。
但是,加入 RVSM項目在飛機設備以及飛行員培訓方面都需要一定的經濟投入。例如,必須要減少高度測量誤差,使用 RVSM的操作者必須獲得相應的民航機構的許可。 RVSM飛機必須達到所要求的保持高度的性能標準。除此之外,操作者必須根據所飛空域內的 RVSM政策/程序來進行操作。
飛機必須配備至少一個高度自動控制 ——
. 飛機在平直飛行時,所獲的高度的公差帶在 ±65英尺范圍內。
. 在沒有紊流的狀況下,對于 1997年 9月或者之前獲得使用批準的飛機已經配備了自動高度控制系統以及飛行管理 /性能系統輸入的,公差帶可以在 ±130英尺范圍內。
飛機必須配備高度警告系統,當指示高度已經偏離所選高度超過 200英尺(大多數情況下)時,該警告系統會發出警告信號。當飛機在完整的 RVSM飛行包線內飛行時,剩余靜壓源誤差加上電子設備誤差兩者綜合的最大絕對值不能超過 200英尺。使用 TCAS的飛機必須可以進行 RVSM操作。『圖 3-9』顯示的是在 FL180以及 FL410之間飛機增加的數量。該系統最引人注目的是通過充分利用較高的高度層( FL)容納更多的飛機,從而節省大量的時間。
1.3.6 升降速度表( VSI)
『圖 3-10』顯示的 VSI被稱為升降速度表,通常主要作為爬升速率指示器。升降速度表是一種用來指示氣壓速率變化的儀表,當偏移恒定氣壓水平時會提供相關指示。
儀表箱體內部帶有一個膜盒式裝置,與空速表中的類似。膜盒的內部與箱體內部連接到靜壓口,但是箱體通過一個校正量孔連接,這樣箱體內的氣壓變化會比薄膜內的氣壓變化要慢。隨著飛機的升高,靜壓逐漸變低。箱體內的壓力壓縮薄膜,指針向上移動從而顯示爬升,并以每分鐘英尺( FPM)來指示上升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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