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FR操作中使用未經批準的 LORAN接收機。飛行員應該檢查飛機的 POH/AFM(飛行員操作手冊 /飛機飛行手冊)LORAN,補充了解并確定組件的工作情況(對于已經批準的 IFR操作必須要這種補充操作)。飛機記錄中應有一份表格來記錄主要的維修以及變更記錄,表明該飛機已經批準可以在 IFR操作中使用該模式的 LORAN。
2.
沒有對將要使用的航路點的經緯度數值進行交叉檢查。不管航路點是從機場, NDB,VOR或者從交叉點數據庫中獲得,經緯度的數值都應該按照 A/FD或者其他批準的信息源再次進行檢查。如果在使用者數據庫中輸入航路點數據,使用前必須對精確度進行檢查。
3.信號降低時嘗試使用 LORAN信息。
1.
4先進技術
1.4.1
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
全球導航衛星系統是使用衛星組提供帶有時間以及距離信息的高頻信號之后由接收機接收。『圖 9-27』接收機從不同的衛星接收多種信號,之后使用三角測量確定位置。
當前 GNSS有三種: GPS,該系統主要用于美國;俄羅斯的 GNSS(GLONASS);以及 Galileo,適用于歐洲系統。
1. GLONASS是由 24個衛星組成的網絡結構,可以由任何一個 GLONASS接收機來獲取信息,允許使用者來精確位置。
2. Galileo由 30個衛星組成的網絡,可以持續發射帶有時間以及距離的高頻無線電信號,可以由 Galileo接收機來獲取信息。
3. GPS于 1992年開始使用,有 24顆衛星,目前發展到 30顆。
圖 9-27一種典型的單機 GPS接收機和顯示舉例( GNS480)
1.4.2 全球定位系統( GPS)
GPS為一種基于衛星的無線電導航系統,通過發射一個信號由接收機進行接收,隨后確定在地球任何一個角落的精確位置。接收機跟蹤多個衛星并確定相應的測量方法,隨后計算出使用者的位置。『圖 9-28』
圖 9-28典型的 GPS衛星陣。
美國國防部( DOD)負責發展 GPS導航技術并在空間定位,速度以及時間系統方面推廣 GPS的使用。DOD負責 GPS衛星陣的運行并且持續監控衛星以保證正常運行。 GPS系統允許使用地心坐標并參考 1984年的 DOD世界大地測量系統( WGS-84)來確定飛機的位置。衛星導航系統不受天氣影響并可以提供全球導航覆蓋完全滿足民航的特殊要求,成為海洋空域以及某些遠程區域主要的導航方式。國內航路,終端操作以及某些 IAP的 IFR導航中,可以使用相應的并經過批準的 GPS設備做為輔助導航方法。導航值,例如到一個航路點的距離,方位以及地速可以根據飛機當前的位置(經緯度)以及下一個航路點的位置來進行計算。如果從一個大圓航路的預計航線發生了線性偏航, GPS在兩個航路點之間提供了航線導航。
美國之外的其他國家可能沒有批準在 IFR中使用 GPS。美國之外的在其他國家使用 GPS之前,飛行員要保證 GPS已經經過該國批準。
1.4.2.1 GPS的構成
GPS包括 3個不同的工作元素:空間,系統控制以及使用者。
空間元素包括超過 30顆的 Navstar衛星。該衛星陣被稱為 “星座”。衛星位于 6個不同的軌道平面上(每個平面上有 4個),在地球之上約 11000英里。至少一直可以看到 5個衛星。 GPS的“星座”發射偽隨機碼時間信號以及數據信息,飛機設備經過處理來獲得衛星位置以及數據信息。通過對每個衛星的精密位置進行了解并使用衛星上的自動時鐘來精密的匹配時間,飛機的接收機 /處理器可以準確地計算接收機獲得每個信號的到達時間,因此可以確定飛機的位置。
控制因素包括地面 GPS監控以及控制站的網絡,從而保證衛星位置以及時鐘的準確性。 GPS當前的有 5個監控站, 3個地面天線以及一個主控制站。
使用者元素包括機載天線,接收機 /處理器,可以為使用者提供定位,速度以及精確定時。在 IFR條件下 GPS所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技術標準(或其他等同效應的文件);達到適航設備安裝要求;獲得 IFR條件下操作許可;遵守相應的 POH/AFM(飛行員操作手冊/飛機飛行手冊)或者飛行手冊附件來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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