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出現。
修正措施:應該進行小的、柔和的修正使回到所需的高度( 0.5°到 2°,取決于偏差的嚴重程度)。儀表飛行中使用小量的修正來保持飛機的姿態。當在 IMC下飛行時,飛行員應該避免進行大的姿態改變以避免喪失飛機操縱和空間失定向。
5.無法保持俯仰姿態修正。
圖 7-13儀表交叉檢查不充分。問題在于功率,而不是機頭高。在這種情況下,飛行員不適當地降低了俯仰姿態。
圖 7-14飛行員過分專注于俯仰姿態和高度,而未注意到坡度指示。注意趨勢線到了左邊。
需要迅速地進行俯仰姿態改變并保持住以確認。由于為對飛機配平,飛行員將會多次地進行修正,并且會使得俯仰姿態多次改變。只要進行了俯仰改變,有必要重新調整配平以消除保持的任何操縱力。快速地交叉檢查會幫助避免從所需俯仰姿態的任何偏差。
例如:飛行員注意到一個高度偏差。已完成了俯仰姿態的改變,但是沒有對配平進行調整。由于分神,造成飛行員減緩交叉檢查并開始無意地減小施加給操縱桿的力。結果俯仰姿態改變,因此恢復到所需的高度變得麻煩了。
修正措施 :飛行員應該開始改變俯仰姿態,然后馬上配平飛機以減輕任何的操縱力。應該快速地交叉檢查以確認正在達到所需的性能。
6.交叉檢查期間過分入神。
分配給某一儀表的時間不相等,或者判讀或者過分重視某一儀表。在交叉檢
查期間應該對各個儀表花同樣的時間以避免發覺不到其中一個飛機姿態的偏差。例如:飛行員進行了俯仰姿態修正,然后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到高度表上來確認俯仰姿態修正是否有效。這時,沒有注意航向指示器,而它顯示了一個左轉彎。『圖 7-16』修正措施:飛行員應該在交叉檢查期間監控所有的儀表。不要過分專注在一個儀表上等待確認。繼續掃視所有儀表以避免使飛機開始偏離另一個姿態。
1.2.5.2 航向
航向錯誤通常由下面的過失造成,但不先于下面的過分:
1.
無法交叉檢查航向指示器,特別在改變功率或俯仰姿態期間。
2.
航向改變錯誤理解,引起隨后以錯誤的方向進行修正。
3.
無法注意并記住預選的航向。
4.
無法觀察航向改變的變化率和與坡度的關系。
5.
對航向改變的修正操縱過量,特別在功率調定改變期間。
6.
對航向改變,過早地施加了方向舵操縱力。
7.
無法修正小的航向偏差。除非將航向的零誤差作為目標,飛行員會容忍越來越大的偏差。修正 1°偏差所花的時間和注意力比修正 20°偏差所花的少得多。
8.
使用不正確的坡度修正。如果使用 20°的坡度修正一個 10°的航向偏差,在建立坡度之前,飛機將轉過所需的航向,需要另外一個相反方向的修正。不要在當前的誤差的基礎上,由于修正方法而再次擴大誤差。
9.
不注意造成先前航向誤差的原因,從而重復相同的錯誤。例如,飛機失去配平,有左翼稍低的趨勢。重復的進行小的左轉彎修正,但忽略了配平。
1.2.5.3 功率
功率錯誤通常由下面的過失造成,但不先于下面的過分:
1.
不熟悉飛機的特定功率調定和俯仰姿態。
2.
突然猛烈地使用油門。
3.
當改變功率、爬升或下降時,無法控制空速。
例如:當從下降改平時,加大功率以防止由于飛機的動量減小而空速減小。如果飛行員等待著增加功率直到飛機在水平俯仰姿態上建立后,飛機已經低于所需的速度,需要額外的調整功率調定。
4.在空速改變期間,過于專注空速帶或進氣壓力指示,造成空速、功率及俯仰姿態和坡度操縱不穩定。
1.2.5.4 配平
配平錯誤通常是由下面的過錯造成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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