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13 17:31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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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ii)運動教員等級;(iii)運動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2)基礎教員:(i)私用駕駛員執照;(ii)商用駕駛員執照;(iii)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 (iv)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如適用);(v)基礎教員等級;(vi)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3)儀表教員:(i)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ii)儀表教員等級; (iii)儀表等級.(4)型別教員:(i)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 (ii)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如適用);(iii)型別教員等級; (iv)儀表等級;(v)航空器型別等級. (b)飛機基礎教員可以行使初級飛機運動教員權利;飛艇基礎教員可以行使小型飛艇運動教員權利. (c)飛行教員在其教員等級的限制內,有下列簽字權利:(1)根據本規則第61.105和61.109條對學生駕駛員的單飛和轉場單飛要求,在接受該教員訓練的學生駕駛員執照上簽字,批準其學生駕駛員單飛或者轉場單飛; (2)根據本規則第61.105和61.109條對學生駕駛員的單飛和轉場單飛要求,在接受該教員訓練的學生駕駛員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批準其學生駕駛員單飛或者每次轉場單飛; (3)在按本規則頒發的駕駛員執照申請人或者教員等級申請人的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該申請人已準備好參加本規則要求的理論考試或者實踐考試. 第61.215條 飛行教員的限制飛行教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a)教學小時數: 在任何連續24小時期間內,實施飛行訓練不得超過8小時.(b)航空器等級: 除本規則61.213(b)規定外,不得在其駕駛員執照中未獲得的類別、級別、型別等級(如適用)和教員等級的航空器上實施飛行教學. (c)儀表等級: 為頒發儀表等級或不帶VFR限制的型別等級而提供儀表飛 行訓練的飛行教員,在其駕駛員執照上應當具有適合于所提供儀表訓練的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的儀表等級和儀表教員等級. (d)簽字限制:(1)在滿足下列條件后,飛行教員方可在學生駕駛員執照或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批準其單飛: (i)親自對該學生駕駛員提供了本規則授予單飛權利所要求的飛行訓練; (ii)確認該學生駕駛員能夠遵守飛行教員出于安全考慮而在飛行經歷記錄本上作出的任何限制,已經做好準備能夠安全實施單飛. (2)飛行教員審查了學生駕駛員的飛行準備、計劃、設備和擬用的程序,認為該學員未作好準備,則不得在學生駕駛員執照和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批準其轉場飛行. (e)不涉及型別等級的多發飛機、直升機或傾轉旋翼機的教學: 在多發飛機、直升機或傾轉旋翼機上提供執照或等級所要求飛行訓練的飛行教員,應當在相應廠家和型號的航空器上擔任機長飛行至少10小時.(f)禁止自我簽字: 飛行教員不得為獲得本規則要求的執照、等級、實踐考試或者理論考試權利而為自己進行任何簽字. 第61.217條 教員等級的更新 (a)教員等級在其頒發月份之后第36個日歷月結束時期滿.(b)飛行教員可以在其教員等級期滿前申請更新,但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通過了以下相應教員等級的實踐考試: (i)運動教員等級的執照持有人,如果通過了任何一個運動教員等級的實踐考試,則其所持有的教員等級均視為更新,但其運動執照下相應等級定期檢查不在有效期內的除外; (ii)基礎教員和儀表教員等級的執照持有人,如果通過了其基礎教員等級或儀表教員等級中任何一項的實踐考試,則其基礎教員和儀表教員的所有等級均視為更新,但其相應等級的熟練檢查不在有效期內的除外; (iii)型別教員等級的執照持有人,如果通過了其型別教員等級中任何一項的實踐考試,則其所有型別教員等級均視為更新,但其相應型別等級的熟練檢查不在有效期內的除外. (2)飛行教員在其教員等級期滿前90天內通過相應教員等級的更新檢查: (i)運動教員等級的執照持有人,如果通過了任何一個運動教員等級的更新檢查,則其所有教員等級均視為更新,但其運動執照下相應等級定期檢查不在有效期內的除外; (ii)基礎教員和儀表教員等級的執照持有人,如果通過了其基礎教員等級或儀表教員等級中任何一項的更新檢查,則其基礎教員和儀表教員的所有等級均視為更新,但其相應等級的熟練檢 查不在有效期內的除外; (iii)型別教員等級的執照持有人,如果通過了其型別教員等級中任何一項的更新檢查,則其所有型別教員等級均視為更新,但其相應型別等級的熟練檢查不在有效期內的除外. (3)教員等級更新由考試員在其執照記錄欄中簽注;按本條 (b)(1)進行更新的,教員等級有效期自實踐考試之日起計算.第61.219條 教員等級過期后的重新辦理(a)飛行教員在其教員等級過期后,應當通過本規則第61.203 條要求的實踐考試后,局方可恢復其教員等級.(b)當飛行教員的駕駛員執照上與教員等級相對應的等級失效時,其教員等級權利自動喪失,除非該駕駛員按本規則恢復其駕駛員執照上所有相應的等級,其中教員等級的恢復需按本章頒發飛行教員等級的規定通過理論考試(如適用)和實踐考試. L章 法律責任 第61.241條 涉及酒精或藥物的違禁行為的處罰 對于違反本規則第61.15條規定的執照持有人,應當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擔任飛行機組成員,并給予警告,或暫扣執照一至六個月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吊銷執照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