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13 17:31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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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本規則61.153(g)要求的理論考試;(4)申請執照和等級前12個日歷月內已不參加飛行的,應當通過本規則61.153(g)和(j)要求的理論考試和實踐考試.(e)對于按本條(c)、(d)頒發的執照,按(c)或(d)審定合格或經考試合格的航空器等級,局方可以簽注在相應的執照上.原國家航空器駕駛員申請航空器等級按下列規定辦理: (1)原單發飛機和殲擊機駕駛員,可以申請飛機類別單發陸地等級; (2)含轟炸機、運輸機在內的原多發飛機駕駛員,可申請飛機類別多發陸地等級; (3)原運輸飛機駕駛員所飛機型符合本規則頒發型別等級要求的,該駕駛員可以申請相應的型別等級,但需通過該型別等級的實踐考試; (4)原直升機駕駛員可以申請直升機類別等級和型別等級,但需通過該型別等級的實踐考試; (5)未在本條(e)款中列明的其它航空器由局方確定其相應的轉換等級和辦理方法. (f)具有復雜氣象標準的原國家航空器駕駛員,符合本規則61.83(d)航空經歷要求的,可以申請在其駕駛員執照上增加儀表等級,但應當通過本規則第61.83條要求的理論考試和實踐考試. 第61.93條外國駕駛員執照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執照持有人申請按本規則頒發駕駛員執照 (a)外國駕駛員執照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執照持有人可以申請按本規則頒發的駕駛員執照和等級.申請人的外國駕駛員執照如果是國際民航公約締約國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頒發的,并且沒有不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標準的簽注,則可以作為滿足所申請執照和等級飛行經歷要求的證明,并認為其具有參加相應理論考試和實踐考試的資格.該申請人不需符合所申請執照資格要求中有關申請人應當持有某種執照的規定,以及有關申請人應當具有授權教員推薦其參加理論考試和實踐考試的簽字的規定.除此以外,申請人應當滿足本規則對其所申請執照的其他要求,包括通過相應的理論考試和實踐考試.但是,對于符合(b)條件的私用駕駛員執照的申請人無需滿足上述要求. (b)外國駕駛員執照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執照持有人申請按本規則頒發私用駕駛員執照和等級時,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局方可以為其頒發私用駕駛員執照和等級: (1)持有現行有效的外國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私用、商用或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沒有不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標準的簽注; (2)持有中國頒發或者認可的體檢合格證;(3)能正確讀、聽、說、寫漢語,無影響雙向無線電通話的口音和口吃.如果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完全滿足本要求,局方應當在該申請人的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行限制; (4)通過民用航空規章有關駕駛員權利與限制、空中交通規則和一般運行規則等部分的理論考試. (c)按本條(b)頒發的執照上應當注明所依據的原執照編號和頒發地.原執照上的航空器等級和儀表等級,以及按本規則規定在考試后頒發的等級,局方可以簽注在該執照上.該執照的持有人可以行使本規則私用駕駛員執照的權利,但應當遵守執照上簽注的限制.當其原執照被暫扣或吊銷時,不得行使中國私用駕駛員執照的權利. (d)因國內訓練能力不足等原因,經局方批準,運營人可在境外經批準或認可的飛行訓練機構完成部分人員的執照或等級訓練,此類人員在通過本規則要求的民用航空規章有關駕駛員權利與限制、空中交通規則和一般運行規則等部分的理論考試后,可以持訓練機構所在地民航當局頒發的駕駛員執照和等級,申請換發本規則中相應的駕駛員執照和等級. (e)外國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頒發的含有初級飛機、自轉旋翼機、滑翔機、自由氣球或者小型飛艇等級的駕駛員執照持有人,通過理論考試后可以申請按本規則頒發的相應等級的運動駕駛員執照. 第61.95條依據外國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駕駛員執照頒發認可函 (a)外國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執照持有人可以按本條申請頒發認可函. (b)申請人在申請按本規則頒發的認可函時,應向局方提供以下材料: (1)《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締約國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頒發的現行有效駕駛員執照和相應等級; (2)申請運行的種類和時間.(c)經審查合格后,局方可向申請人頒發執照認可函.(d)按本條頒發的認可函包含以下內容:(1)申請人的原執照編號和執照頒發機構;(2)有效期.按本條頒發的認可函有效期不超過下列任何一 項: (i)除被暫扣或吊銷外,自簽發之日起24個日歷月;(ii)申請人參加運行的航空器租期期滿之日;(iii)申請人雇用合同期滿之日.(e)認可函的運行權利和限制:按本條規定頒發的駕駛員執照認可函的持有人:(1)具有原執照上和本規則相對應的等級的權利,并可以在中國登記的相應的民用航空器上擔任駕駛員;(2)其權利受局方在其認可函上簽注的限制;(3)在中國登記的航空器上,行使其認可函上的權利時,應當遵守其認可函和原駕駛員執照上的限制和約束;(4)原執照被暫扣,吊銷或失效時,認可函同時失效.(f)按本條頒發的認可函僅在作為該認可函頒發依據的外國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駕駛員執照由持有人隨身攜帶時,方為有效. D章 學生駕駛員執照 第61.101條 適用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