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01 09:54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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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第一章 概述 1.1.目的和依據 本指南的目的是為民用機場建立和實施安全管理體系提供指導。本指南依據《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民航總局令第156號,自2005年11月7日起施行)和《民用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民航總局令第191號,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以及《中國民用航空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總體實施方案》,并參考ICAO《安全管理手冊》(DOC9859)等相關文件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相關規定、資料而制定。 《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第八條明確:“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建立民用機場安全管理系統并接受監督檢查”;申請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證的機場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之一是“滿足機場運行要求的安全管理系統”。 《民用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場安全管理體系。機場安全管理體系主要包括機場安全管理的政策、目標、組織機構及職責、安全教育與培訓、文件管理、安全信息管理、風險管理、不安全事件調查、應急響應、機場安全監督與審核等。” ICAO附件14的第8修正案規定:“作為安全方案的一部分,各成員國必須要求持證機場的運營人實施為該成員國可接受的安全管理體系。” 1.2.適用范圍本指南適用于民用運輸機場(包括軍民合用機場的民用部分),通用機場參照本指南執行。 1.3.撤銷 (備用)。 1.4.實施安全管理體系的意義實施安全管理體系,可以實現從事后到事前、從開環到閉環、從個人到組織、從局部到系統的安全管理: (1)建立和實施安全管理體系,將在完善基于規章符合性的安全管理模式基礎上,形成基于安全績效的安全管理模式; (2)建立和實施安全管理體系,將形成一系列高效、易于操作的風險管理程序,實現主動的安全管理,提高控制安全風險的能力和效率; (3)建立和實施安全管理體系,倡導和營造積極的安全文化,有利于把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程序、標準變成全體員工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落實“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的原則; (4)建立和實施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內部定期監控、評估、審核制度,促進安全管理的閉環運行和持續改進,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機場主體的安全責任,健全自我監督、自我審核、自我完善的長效機制。 1.5.安全管理體系的定義安全管理體系是一種管理安全的系統方法,包括所需的組織結構、職責、政策和程序。 1.6.說明 本指南將安全管理體系歸納為10個要素,其具體內容列于本指南第二章中。 本指南由民航局機場司編寫,參考了中國民航大學民航安全科學研究所、南京祿口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長沙黃花國際機場分公司安全管理體系研究和實踐的部分成果。 本指南由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負責解釋。 第二章 機場安全管理體系內容 2.1安全政策 2.1.1目的確立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行動準則,體現機場管理機構安全管理的宗旨,是安全管理體系的第一要素; 完善安全管理的體制機制;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展示機場保障安全的堅定決心和重大舉措。 2.1.2要求民用機場應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聯系本機場的實際,清晰地闡述基本的安全理念,重點是確立安全工作的優先地位,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服務、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合理分配資源;承諾機場運行符合國家和民航局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的要求,以風險管理手段防范各類事故、事故征候及不安全事件;堅決落實“五嚴”要求,認真實施并持續改進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積極主動的安全文化,確保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重大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系統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確保安全政策依據充分,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的要求; 鼓勵大型機場致力于建立高于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的安全管理規范; 系統總結本機場運行安全的經驗教訓,確保安全政策切合實際、有新意、有特色; 系統調研,充分聽取廣大員工的意見建議,加強溝通,確保安全政策貼近安全生產; 制定安全政策以后,按程序審核批準,以機場管理機構法定代表人名義發布并傳達到全體員工; 機場管理機構和相關職能部門應研究具體的措施,推進安全政策的貫徹執行,確保承諾到位。 2.1.3內容安全政策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有利于建設和諧民航,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收入分配政策;安全責任制的考核和獎懲政策;倡導建設學習型企業,培育報告的、學習的和公平公正的安全文化的政策;確立運行管理模式,構建有效的安全運行機制的政策;注重科技興安,提升機場科技含量的政策;承諾配備適合機場規模的人力、物力、財力,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重視職業健康和機場突發事件響應的政策;貫徹重大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政策;承諾主動接受局方監督檢查并積極整改的政策;對合約方監管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