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22 11:09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第121.762條提供虛假材料的處罰 對于處于運行合格審定過程中的運行合格證申請人,違反本規則第121.37條規定,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的,局方應當終止其運行合格審定進程,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情節嚴重的,局方可以自作出不予許可決定1年內不再受理該申請人的相應申請。對于申請人在運行合格審定過程中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運行合格證、運行規范和其他批準項目的,由局方撤銷相應的證件和批準;情節嚴重的,局方自撤銷其相應證件和批準之日起 3 年內不再受理該申請人相應申請。 第121.763條違反本規則規定的行為 (a)合格證持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情節輕微的,局方可以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警告或者人民幣 1 萬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款: (1)違反本規則 C 章的規定,未滿足合格證持有人管理一般規定的; (2)違反本規則 G 章的規定,未落實手冊要求的; (3)違反本規則 H 章的規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飛機實施本規則運行的; (4)違反本規則I章的規定,超過飛機性能使用限制實施本規則運行的; (5)違反本規則 K 章的規定,飛機的儀表和設備不符合本規則要求的; (6)違反本規則 L 章的規定,未落實其飛機適航性責任的; (7)違反本規則 N 章的規定,使用未經局方批準的訓練大綱或者未按照經批準的訓練大綱進行規定的訓練而實施運行的; (8)違反本規則 M 章、O 章、R 章或者 Q 章的規定,機組成員和其他航空人員不符合規定的要求,未按照規定使用或者搭配航空人員的; (9)違反本規則 P章或者第121.503條的規定,未按照規定安排航空人員的值勤期、飛行時間和休息時間的; (10)違反本規則 T 章的規定,未能對飛機上的人員、貨物和設備等進行有效管理,對運行安全造成威脅的; (11)違反本規則 U 章中規定的簽派和飛行放行規則簽派或者放行飛機的; (12)違反本規則第 121.380 條、第 121.557 條、第 121.559 條、第121.573條(c)款、第121.575條(d)款或者 V 章的規定,未按照規定的內容、時間、格式和方式報告有關情況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有關信息的; (13)違反本規則 W 章的規定,實施延程和極地運行時造成旅客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或造成事故征候或事故的; (14)違反本規則 X 章的規定,未在載客飛機上配備規定的應急醫療設備,或未對相關機組成員實施相應培訓的; (15)違反本規則 S章的規定,未按特殊運行授權和限制實施運行的; (16)局方認定的其他可能對安全造成威脅但情節輕微的行為。 (b)合格證持有人有本條(a)款所列行為之一且情節嚴重的,局方可以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c)對于未按照合格證持有人的手冊或者管理規則履行職責而導致違反本規則規定 ,或者其本人直接違反本規則規定的航空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 ,情節輕微的,局方可以處以警告或者500 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121.764條違反本規則規定的行為 對合格證持有人的撤銷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處理措施及其執行情況記入守法信用信息記錄,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Z章 附 則 第121.771條施行 本規則第五次修訂版自 2017 年 10 月 10 日起施行。 除另有規定外,在本規則修訂版施行之前已經持有按本規則頒發的現行有效運行合格證的航空承運人應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全符合本次修訂版的要求。 2016年3月4日公布的《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6第6號)自本規則第五次修訂版施行之日起廢止。 附件 A 定 義安全管理體系:是指管理安全的系統做法,包括必要的組織機構、政策、問責制和程序。 飛行安全文件系統:是由合格證持有人制訂,用于規定或指導合格證持有人飛行和地面運行人員日常安全運行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其中應當包括本規則 G 章規定的手冊及內容,手冊的保存、分發、獲取、修訂及有效性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飛行數據分析:是指為了提高飛行運行安全而對合格證持有人所記錄的飛行數據加以分析的過程。 定期載客運行:是指航空承運人或者航空運營人以取酬或者出租為目的,通過本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提前向公眾公布的,包括起飛地點、起飛時間、到達地點和到達時間在內的任何載客運行。 最大商載: (a)對于局方在技術規范中已規定最大無油重量的飛機,以最大無油重量減去空機重量、飛機攜帶的適用設備的重量和運行載重(包括最少機組成員、食物飲料和與這些食物飲料有關的供應品和設備的重量,但不包括可用燃油和滑油)所計算出的最大商載。 (b)對于其它飛機,以最大審定起飛重量、較小空機重量、較少的機載設備重量和較小的運行必需重量(運行必需重量為最少的燃油、滑油重量和機組成員重量之和)所計算出的最大商載。機組成員、燃油和滑油的重量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1)規章要求的機組成員中每一成員的體重: (i)男性飛行機組成員按照82千克; (ii)女性飛行機組成員按照64千克; (iii)男性客艙乘務員按照82千克; (iv)女性客艙乘務員按照59千克; (v)客艙乘務員不區分性別時,體重平均按照64千克。 (2)滑油按照157千克或者型號合格審定中規定的重量; (3)規章規定的一次飛行運行所需攜帶最少燃油量。 偏離:對于規章中明確允許偏離的條款,合格證持有人在提出恰當理由和證明能夠達到同等安全水平的情況下,經局方批準,可以不遵守相應條款的規定或者遵守替代的規定、條件或者限制。 豁免:對于規章中沒有明確允許偏離的條款,合格證持有人在提出恰當的理由、相應的安全措施并證明這些安全措施能保證同等安全水平的情況下,經民航局批準,可以不執行相應的規章條款,而執行民航局在作出此項批準時所列的規定、條件或者限制。 豁免是遵守規章的一種替代做法,遵守所頒發的豁免及其條件和限制,就是遵守規章。 運行控制:是指合格證持有人使用用于飛行動態控制的系統和程序,對某次飛行的起始、持續和終止行使控制權的過程。 濕租:是指按照租賃協議,承租人租賃飛機時攜帶出租人一名或者多名機組成員的租賃。 協議維修單位:是指通過與運營人正式簽訂協議接受委托和授權,根據運營人的維修方案、維修技術要求和改裝方案選擇或者安排實施維修工作,并至少在運營人基地提供航線維修的維修單位。 地面服務:是指飛機到達和離開機場時除空中交通服務以外的必要服務。 飛行機組成員:是指飛行期間在飛機駕駛艙內執行任務的駕駛員和飛行機械員。 機組成員:指飛行期間在飛機上執行任務的航空人員,包括飛行機組成員和客艙乘務員。 機組必需成員:為完成按本規則運行符合最低配置要求的機組成員。 機長:是指經合格證持有人指定,在飛行時間內對飛機的運行和安全負最終責任的駕駛員。 客艙乘務員:出于對旅客安全的考慮,受合格證持有人人指派在客艙執行值勤任務的機組成員。 飛行簽派員:在公共航空運輸運行中,持有按 《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管理規則》(CCAR-65FS)頒發的飛行簽派員執照,由合格證持有人指定從事飛行運行控制和監督,承擔本規則第 531 條(c)款中所列各項責任的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