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30 10:03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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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1)增壓 B AT PS (2)引氣 B AT PS (3)空調 B AT PS 動作/程序 初始訓練 轉機型訓練 升級訓練 飛機上 訓練設備上 飛機上 訓練設備上 飛機上 訓練設備上 飛行中 靜止 模 擬 機 訓 練 器 飛行中 靜止 模 擬 機 訓 練 器 飛行中 靜止 模 擬 機 訓 練 器 (4)燃油和滑油 B B AT AT PS PS (5)電氣 B B AT AT PS PS (6)液壓 B B AT AT PS PS (7)飛行操縱 B B AT AT PS PS (8)防冰與除冰 B AT PS (9)自動駕駛儀 B AT PS (10)自動進近設備或者其他進近設備 B B AT PS (11)失速警告裝置、失速防止裝置和增穩裝置 B B AT PS (12)機載雷達設備 B AT PS (13)其他可用系統、裝置或者設備 B AT PS (14)電氣、液壓、飛行操縱、飛行儀表系統的故障或者失效 B B AT AT PS PS (15)起落架和襟翼系統故障或者失效 B B AT AT PS PS (16)導航或者通信設備失效 B AT PS (g)飛行應急程序,至少包括下列訓練: (1)動力裝置、加熱設備、貨艙、客艙、駕駛艙、機翼、和電氣的失火 B B AT AT PS PS (2)煙霧控制 B B AT AT PS PS (3)動力裝置失效 B AT PS (4)應急放油 B B AT AT PS (5)相應飛行手冊中規定的其他應急程序 B AT PS (h)在每個方向上的大坡度轉彎。每個大坡度轉彎應當用 45度坡度,航向改變至少 180度,但不大于3 60度 P PJ PS (i)以起飛形態(除只用零襟翼形態起飛的飛機外)、光潔形態和著陸形態接近失速,其中至少有一次在以 15至 30度坡度的轉彎中完成 B AT PS (j)從該機型特有的飛行特性中改出 B AT PS (K)儀表程序,包括: (1)區域離場和進場 B AT PS (2)導航系統的使用,包括切入并保持指定的方位線 B AT PS (3)等待 B AT PS (l)ILS儀表進近,包括: (1)正常 ILS進近 B AT PS (2)人工操縱 ILS進近,并模擬一臺發動機失效,失效發生在進入昀后進近航道之前,持續到接地或者完成中斷進近程序 B AT PS (m)除 ILS外的儀表進近程序,包括: (1)受訓人員很可能使用的非精密進近 B AT PS (2)除(1)款外,受訓人員很可能使用的至少一種其他非精密進近和中斷進近程序 B AT PS 動作/程序 初始訓練 轉機型訓練 升級訓練 飛機上 訓練設備上 飛機上 訓練設備上 飛機上 訓練設備上 飛行中 靜止 模 擬 機 訓 練 器 飛行中 靜止 模 擬 機 訓 練 器 飛行中 靜止 模 擬 機 訓 練 器 對于第Ⅲ條(k)款和第Ⅲ條(l)款,每次儀表進近應當按照所用進近設施經批準的程序和限制進行。儀表進近開始于飛機飛越所用程序的起始進近點,結束于飛機接地時或者完成中斷進近形態的轉換時 (n)盤旋進近,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l)對于所用程序,盤旋進近到經批準昀低下降高度的那部分應當在模擬儀表條件下進行 (2)盤旋進近應當做到經批準昀低盤旋昀低下降高度,然后改變航向并作必要的機動(以目視參考),保持能在跑道上正常著陸的飛行航道,該航道與模擬儀表部分的昀后進近航道至少差 90度以上 (3)盤旋進近不得超過飛機正常操作限制和沒有過大的機動動作,坡度不得超過 30度 下列駕駛員不必進行本款訓練:(1)如果合格證持有人的運行手冊中禁止某些機型在氣象條件低于云高 300米/能見度 5000米時作盤旋進近,該合格證持有人相應機型的所有駕駛員; (2)合格證持有人的運行手冊中禁止副駕駛在本規則運行中作盤旋進近時,相應的副駕駛 B AT PS (0)無襟翼進近。如果局方認為,由于系統設計原因,該型別飛機襟翼放出故障的概率極低,則該型別飛機可以不要求本動作訓練。在作出這種決定時,局方將確定是否需要訓練只放縫翼進近和部分襟翼進近 P PP PJ PS (p)中斷進近,包括: (1)從 ILS進近中中斷進近 B AT PS (2)從其他進近中中斷進近 B AT PS (3)包含完整經批準中斷進近程序的中斷進近 B AT PS (4)包含發動機失效的中斷進近 B AT PS Ⅳ.著陸和進近到著陸 (a)正常著陸 B AT PS (b)水平安定面配平不正確時的著陸與復飛 P PJ PP PS (c)從 ILS儀表進近中進入著陸 B AT PS (d)側風著陸 B AT PS (e)模擬發動機失效后機動到著陸,按照以下規定: (1)對于 3發飛機,模擬兩臺發動機(中發和一側外發)失效后按照經批準程序機動到著陸 P PJ PP PS (2)對于其他多發飛機,模擬50%的動力裝置失效(在飛機一側)后機動到著陸 P PJ PP PS 動作/程序 初始訓練 轉機型訓練 升級訓練 飛機上 訓練設備上 飛機上 訓練設備上 飛機上 訓練設備上 飛行中 靜止 模 擬 機 訓 練 器 飛行中 靜止 模 擬 機 訓 練 器 飛行中 靜止 模 擬 機 訓 練 器 (3)在飛行模擬機上完成第(1)或者第(2)項要求的飛行機組成員,還應當在飛機上完成一臺發動機失效后著陸的飛行訓練 對于副駕駛升機長訓練,如果該員從未在實際飛行中完成第(1)或者第(2)項動作,則應當按照第(1)或者第(2)項機長初始訓練的要求完成 PJ PP PS (4)對于副駕駛,只需完成昀臨界一臺發動機模擬失效后機動到著陸 S SJ SP (f)模擬盤旋進近條件下的著陸(第Ⅲ條(n)款中昀后一段的例外條款,同樣適用于本款) B AT PS (g)中斷著陸,包括中斷著陸后的正常中斷進近程序。對于本動作,應在約 15米(50英尺)高度并飛越跑道入口時中斷著陸 B AT PS (h)無襟翼著陸,如局方認為該動作適合于在飛機上訓練的話 P PJ PP PS (i)人工恢復(如適用) B AT PS 著陸和進近到著陸的訓練應當包括第Ⅳ條(a)款至(i)款規定的各種類型和條件,但在適合時可以將一種以上組合起來 以上著陸之一的訓練應當在夜間進行。對于轉機型的駕駛員,本要求可以在按照本規則第121.457條要求的運行經歷期間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