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26 09:49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第四節 跑道摩擦系數測試及維護 第七十八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定期測試跑道摩擦系數。 第七十九條跑道日航空器著陸架次大于210架次的,測試跑道摩擦系數的頻率應當不少于每周一次;跑道日航空器著陸架次為151至210架次的,測試跑道摩擦系數的頻率應當不少于每兩周一次;跑道日航空器著陸架次為91至150架次的,測試跑道摩擦系數的頻率應當不少于每月一次;跑道日航空器著陸架次為31至90架次的,測試跑道摩擦系數的頻率應當不少于每三個月一次;跑道日航空器著陸架次為16至30架次的,測試跑道摩擦系數的頻率應當不少于每半年一次;跑道日航空器著陸架次為15次以下的,測試跑道摩擦系數的頻率應當不少于每年一次。 第八十條跑道表面摩擦系數不得低于《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中規定的維護規劃值。以連續100米長道面的摩擦系數為評價指標,在表面摩擦系數低于維護規劃值或者測試曲線顯示跑道多處存在表面摩擦系數(累計長度大于100米)低于最小的摩阻值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改善道面摩阻特性。 第八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后,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立即測試跑道摩擦系數: (一)遇大雨或者跑道結冰、積雪; (二)在跑道上施灑除冰液或顆粒; (三)航空器偏出、沖出跑道。 第八十二條跑道日航空器著陸15架次以上的機場,應當配備跑道摩擦系數測試設備。 第八十三條沒有配備跑道摩擦系數測試設備的機場,應當依據第七十九條規定的頻率檢查跑道接地帶橡膠沉積情況。當接地帶跑道中線兩側被橡膠覆蓋80%左右,并且橡膠呈現光澤時,應當及時除膠。在雨天應當進行道面表面徑流深度的檢查,并作口頭評價。檢查結束后,將結果報告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八十四條當跑道上有積雪或者局部結冰時,如跑道摩擦系數低于0.30,應當關閉跑道。 跑道開放運行期間下雪時,應當根據雪情確定測試跑道摩擦系數的時間間隔,并及時對跑道進行除冰雪作業,保證跑道摩擦系數不低于0.30。 第八十五條跑道摩擦系數測試應當在跑道中心線兩側3至5米范圍內進行。跑道表面摩擦系數應當包括跑道每三分之一段的數值及跑道全長的平均值,并依航空器進近方向依次公布。 測試結果應當及時報告空中交通管理部門。測試原始記錄憑證應當予以保存。 第八十六條沒有配備跑道摩擦系數測試設備的機場,當跑道上有積雪時,應當向塔臺管制員通報積雪的種類(干雪、濕雪、雪漿和壓實的雪)和厚度。航空器能否起降由飛行機組決定。 第五章 目視助航設施管理 第一節 目視助航設施的運行要求 第八十七條目視助航設施包括風向標、各類道面(含機坪)標志、引導標記牌、助航燈光系統(含機坪照明)。 第八十八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明確目視助航設施的運行維護單位,并確保目視助航設施始終處于適用狀態。 第八十九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提供符合在航行資料中公布的并與實際天氣情況相適應的目視助航設施服務。 第九十條各類標志物、標志線應當清晰有效,顏色正確;助航燈光系統和可供夜間使用的引導標記牌的光強、顏色、有效完好率、允許的失效時間,應當符合《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以下頻次或情況對機場目視助航設施進行評估,以避免因滑行引導燈光、標志物、標志線、標記牌等指示不清、設置位置不當產生混淆或錯誤指引,造成航空器誤滑或者人員、車輛誤入跑道、滑行道的事件: (一)每三年; (二)新開航機場或機場啟用新跑道、滑行道、機坪、機位前以及運行三個月內; (三)機場發生航空器誤滑、人員、車輛誤入跑道、滑行道等事件時; (四)機場管理機構接到飛行員、管制員、勤務保障作業人員反映滑行引導燈光、標志物、標志線、標記牌等指示不清,容易產生混淆或者影響運行效率時。 評估人員由飛行員、管制員、勤務保障作業人員、機場管理機構人員組成。 對于評估發現的問題,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第九十二條在機場開放運行期間,目視助航設施因故不能滿足本規定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的要求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門說明情況,并在出現問題的當日內采取有效措施,使目視助航設施恢復正常。在恢復正常前,至少應當保持下列設施設備的完好、適用: (一)引導標志、標記牌 1.跑道標志(應當符合航空器在本機場進近時的最低天氣標準要求); 2.滑行道中線和邊線標志; 3.滑行引導標記牌; 4.跑道等待位置標志和標記牌。 (二)助航燈光 1.跑道燈光(應當符合航空器在本機場進近時的最低天氣標準要求); 2.滑行道中線燈(或中線反光標志物)、滑行道邊線燈(或邊線反光標志物)。 第九十三條在低能見度運行條件下,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停止機場供電設施附近的所有施工或維護活動,并通知上級供電單位停止影響機場供電系統的施工或維護活動。 |